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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型微利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政策,减税降费指南(二)

              小型微利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政策,减税降费指南(二)

              發布時間:2023/2/5 7:31:05

              由于分支機構不具有法人資格,其經營情況應并入企業總機構,由總機構匯總計算應納稅額,并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適用對象

              小型微利企業(從事國家未限制或禁止的行業,同時滿足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00萬元、從業人數低于300人、資產總額低于5000萬元三個條件的企業)

              具體操作流程

              01. 享受方式:

              采取“自行甄別、申報享受、留存相關資料備查”的方式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項目。企業只需填寫企業所得稅申報表相關欄目即可享受,并保留以下資料備查:

              (1)您所從事的行業不是限制或禁止行業的說明;

              (2)員工人數的計算過程;

              (3)總資產的計算過程。

              02.辦理渠道:

              可通過辦稅服務廳(場所)和電子稅務局辦理,具體地點和網站可從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網站“辦稅服務”欄目查詢。

              03.申報要求:

              (1)小型微利企業預繳所得稅和匯算清繳時可享受減免政策。

              (2)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小型微利企業的總資產、從業人數和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指標暫按截至本報告期末的當年情況判斷。

              (3)企業在預繳申報時,應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 (A200000)第13行“所得稅減免”或《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和年度納稅申報表(B類,2018版)》 (B100000)第17行“減免”的明細行填寫“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免”項目

              在匯算清繳申報中,企業應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版)》 (A107040)“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一行或《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和年度納稅申報表(B類,2018版)》 (B100000)“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免征企業所得稅”第17行。

              (4)對于電子稅務局申報的小型微利企業,申報系統會根據申報表的相關數據自動判斷企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如果符合要求,申報系統會進一步自動計算減免稅金額并生成表格,由納稅人確認。

              相關規定

              (1)小型微利企業無論采取何種征收方式,均可享受減免政策。

              (2)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按季預繳。

              (三)企業在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已經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免政策的,在匯算清繳企業所得稅時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應當按照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相關文件

              1.《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號);

              2.《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

              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落實支持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2021年第8號);

              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的公告》(2021年第3號);

              5.《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2019年第2號);

              6.《企業所得稅申報事項目錄》(發布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網站“納稅服務”欄目)

              相關問題

              問: A企業為小型微利企業,2021年第1季度應納稅所得額為50萬元,第2季度應納稅所得額為150萬元,其實際應納所得稅額和減免稅額的計算方法是什么?

              答:2021年一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時,企業A實際應繳納的所得稅=50萬元12.5%20%=12500元;減免稅額=50萬元25%-12500元=11.25萬元。

              第二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對應的累計應納稅所得額為150萬元,則企業A實際應繳納的所得稅=100萬元12.5%20%(150萬至100萬元)50%20%=2.5萬元,5萬元=7.5萬元;減免稅額=150萬元25%-7.5萬元=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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