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rack id="inmog"></track>
    <menuitem id="inmog"></menuitem>

    <tbody id="inmog"><nobr id="inmog"></nobr></tbody>
      <menuitem id="inmog"><ins id="inmog"></ins></menuitem>
          <tbody id="inmog"><nobr id="inmog"></nobr></tbody>
          <menuitem id="inmog"></menuitem>

          <progress id="inmog"><bdo id="inmog"></bdo></progress>
            1. <samp id="inmog"><ins id="inmog"></ins></samp>
              <tbody id="inmog"></tbody>
              全部服務

              您的位置:

              網站首頁

              >

              收干货啦!这些发票新规定打包给你

              收干货啦!这些发票新规定打包给你

              發布時間:2022/10/25 9:26:05

              近年來,國家稅務總局不斷推進“簡政放權、加強監管、改善服務”改革,實施便利開具發票等措施。進一步優化了營商環境,激發了市場主體創業創新活力,增強了納稅人的獲得感。2020年上半年,多項發票新規將實施。具體有哪些?我們往下看

              01

              2020年2月1日起,小規模納稅人均可選擇自行開專用票。

              特定內容

              1.所有小規模納稅人(其他個人除外)均可選擇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自行開具增值稅發票。

              2.對自愿選擇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稅務機關不再代開。特別是貨物運輸業小規模納稅人,可根據自愿原則選擇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納稅人不選擇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當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貨物運輸業小規模納稅人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55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1號,修訂頒布)的有關規定向稅務機關申請自行開具。

              3.自愿選擇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在銷售其已取得的不動產時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稅務機關不再代開。

              政策基礎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管理等有關事項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3號)

              02

              2020年2月1日起,增值稅異常抵扣憑證管理有新規定。

              特定內容

              以下特價票將納入異常扣稅憑證范圍

              (一)納稅人丟失或被盜的稅控專用設備未開具或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未上傳的。

              (2)非正常納稅人未向稅務機關申報或未按規定納稅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3)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審核比對發現“不符”、“缺失”或“無效”的增值稅發票。

              (4)通過國家稅務總局和省稅務局大數據分析,發現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涉嫌虛開發票和未按規定繳納消費稅。

              (5)《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走逃(失聯)企業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認定處理有關問題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6號)第二條第(一)項規定情形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報抵扣異常憑證,且符合下列條件的,相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納入異常憑證范圍:

              1.異常憑證進項稅額占同期全部增值稅專用發票進項稅額70%以上(含)的;

              2.異常憑證累計進項稅額超過5萬元。

              票是專門被列入非正常憑證范圍的,是這樣處理的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納入異常憑證范圍的,按照以下規定處理:

              (1)增值稅進項稅未申報抵扣的,暫不允許抵扣。除另有規定外,已申報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轉出。

              (2)出口退稅未申報或已申報但尚未辦理的,除另有規定外,暫不允許辦理出口退稅。適用增值稅免抵退稅方式的納稅人已辦理出口退稅的,按照納入異常憑證范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轉出進項稅額;適用增值稅免抵退稅辦法的納稅人已經辦理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應當按照現行規定追繳納入異常憑證范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對應的退稅款。

              納稅人因騙取出口退稅而在停止出口退(免)稅期間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屬于異常憑證范圍的,適用本條第(一)項的規定。

              (三)消費稅納稅人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7年1月1日及以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繳款書、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收費公路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360日內不再需要認證確認。逾期的,也可在2020年3月1日后通過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確認使用。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繳款書、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超過認證確認時限的,仍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異常增值稅扣稅憑證管理等有關事項的公告》(2011年第50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36號、2018年第31號修訂)和:0,

              政策基礎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逾期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問題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5號)

              04

              2020年5月6日起,收費公路通行費電子賬單將“多通一收”

              特定內容

              針對收費公路分段建設、管理人多元化等特點,為方便收費電子票據的財務處理,根據ETC客戶需求,收費電子票據服務平臺可以以一次或多次出行為單位,在匯總收費電子發票和收費金融電子票據信息的基礎上,統一生成電子匯總表,作為已開具收費電子票據的匯總信息證明材料。

              例如

              例如,一個卡車ETC客戶每月通過高速公路20次。平均每個長途通行證涉及8個不同的收費公路管理單位。根據財稅電子票據發行的相關規定,最多發行160張電子票據。按照傳統的財務報銷方式,160張發票需要一一打印,然后入賬。根據24號公告,為方便財務處理,ETC客戶登錄電子票據服務平臺,可獲得電子票據匯總表和包含160張電子票據的壓縮包。其中,電子賬單匯總清單詳細記錄了20次的通行記錄,包括通行時間、出入口信息、通行費金額,以及該行程對應的160張電子賬單的代碼、明細金額、稅費明細。在滿足財會[2020]6號文件要求的情況下,ETC客戶可直接向單位財務人員提供電子票據匯總單及包含160張電子票據的壓縮包進行核算報銷,無需打印紙質單據,實現“多通一匯總,電子票據打包下載,無紙化報銷歸檔”。

              政策基礎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未按期申報抵扣增值稅扣稅憑證有關問題的公告》(交通運輸部公告2020年第24號)

              熱門內容和服務

              防城港注册公司,股东出资占股比例怎么计算?

              在線咨詢
              電話咨詢
              沟厕一个接一个美女撒尿